截至2025年11月12日收盘,航新科技(300424)报收于16.59元,下跌2.93%配资咨询平台,换手率7.0%,成交量17.18万手,成交额2.86亿元。
当日关注点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34.6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19.3万元。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航新科技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全资子公司香港航新拟以13,845,795.05欧元收购DMH100%股权。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章程修订等多项议案。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11月12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634.6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715.3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19.3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24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共13项提案,其中部分议案需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根据新《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并调整法定代表人辞任、财务资助、股东权利、董事任免、利润分配等方面条款。同时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3项制度,并新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3项制度。相关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航新拟收购其控股子公司MMRO之全资子公司MMROH持有的DMH100%股权,交易价格合计13,845,795.05欧元,其中股权交易价格9,211,008.08欧元,债权交易价格4,634,786.97欧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港航新将直接持有DMH100%股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与公司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并建立考核机制。出现违规、失职等情况可降薪或不发放绩效奖金。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调整、追回机制及税费缴纳等内容。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和合理性,保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定义,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审批权限、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关联交易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时应回避表决。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明确了对外投资的定义、原则、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实施与管理、收回与转让、信息披露及相关责任监督等内容。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对外投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评议、上报决策及后续管理。对外投资需经初步审核、专家评议、集体决策和授权签批程序。制度还规定了投资收回与转让的情形,并要求对投资行为进行审计监督和档案管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申报、股票买卖、禁止交易、限制交易等方面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信息变更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其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并须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移交手续、未结事项处理、离任后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并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离职人员须继续履行忠实义务三年,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如因离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就任。公司可对未履行承诺或违反义务的离职人员启动追责程序。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经办部门职责、被担保企业资格、反担保要求、信息披露及跟踪监督等内容。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规定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强调董事及高管应审慎控制担保风险,财务部为经办部门,须对被担保企业进行审查并持续跟踪监督。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规定了信息披露、沟通内容、方式及投诉处理机制。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活动并保障股东权利。制度还规定了投资者投诉处理流程、时限及台账管理要求。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职责、任免程序及工作规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保密工作等,并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董事会秘书在履职受阻时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离任审查及空缺期间的代行安排。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生产经营情况,财务负责人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应组织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发现问题。独立董事应关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防范内幕交易。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并汇报意见。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为内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度规定了内部审计的对象、范围、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涵盖财务收支、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审查会计资料、开展审计调查,并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公司应定期开展例行审计与专项审计,包括绩效考核审计、离任审计等,并建立审计档案管理和奖惩机制。
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议工作规则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治理机制,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议工作规则。该规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包括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督促审计进度、审阅财务会计报表、形成审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分别审阅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审阅,最终对年度审计报告进行表决,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建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年报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程序。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的情形,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相乘为投票权总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选举,分别计算投票权。股东所投投票权数超过实际拥有数且分散投票的,经提示未改正则选票作废。董事候选人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股份半数以上投票方可当选,得票相同或不足时按程序进行后续选举。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由三名委员组成,董事长任召集人。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等事项,并提出建议,同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为内、外部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并对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形成的决议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披露暂缓或豁免行为。制度明确可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情形,包括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或涉及核心技术、经营信息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等情形。制度规定了豁免披露的方式、登记事项、内部审核程序及事后监管要求,并要求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监管部门。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等在发生重大事项时的信息报告义务。重大信息包括重大项目投资、对外投资、提供担保、资产买卖、银行贷款、诉讼仲裁、关联交易、政府补贴等事项。相关责任人需在知悉信息后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相应资料。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接收、整理并汇报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合规。对于未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责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考核标准及股权激励计划等。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定期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财务负责人需具备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或领薪,且与公司董监高不得存在亲属关系。制度规定了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离任、责任追究及权益保障等内容,并要求离任时进行审计交接。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总经理工作细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范围、责任义务及办公会议制度。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任。细则规定了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定内部机构设置和基本管理制度等职责,并明确其审批权限范围。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决定重大经营事项。经理人员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绩效考核与监督。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为规范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本制度。公司应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得选择性回复或发布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内容。公司应回应市场质疑,防范利用互动易平台影响股价的行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问题收集,董事会秘书组织回复并审核,必要时报董事长审批。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旨在规范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公平,保护股东权益。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规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程序,要求在重大事项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制度还规定了保密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防范内幕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保密要求及档案管理等内容。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
股东会议事规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表决、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资产处置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部分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保存会议记录至少10年。
董事会议事规则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则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在特定情形下由股东、董事、审计委员会等提议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需提前送达。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涉及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应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由董事签字确认,并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须专户存储,使用需履行审批手续,严禁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变更募投项目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审计委员会与保荐机构行使监督权。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过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选聘政策、监督选聘过程、评估执业质量,并定期提交履职报告。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前任和拟聘机构进行调查并发表意见。受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具备良好执业质量记录,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相关行政处罚。制度同时规定了监督、检查及处罚措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法律、会计或经济等领域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可行使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香港航新收购其控股子公司MMRO下属企业DMH100%股权的议案,交易总价13,845,795.05欧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同时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的议案》。全资子公司香港航新拟收购DMH100%股权,交易总价为13,845,795.05欧元,其中股权交易价格为9,211,008.08欧元,债权交易价格为4,634,786.97欧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交易完成后,DMH将成为香港航新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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